笔者今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东源县道格拉斯陶瓷项目违法征地用地被查处,7名官员受到责任追究。
2011年7月,河源市东源县政府与中山市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将骆湖镇某村约2000亩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给该公司投资建设陶瓷项目。随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未取得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报告、有效林地审核意见的情况下,违规为道格拉斯陶瓷项目办理核准立项。县建设局在未取得项目环评报告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2年1月,在该项目用地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东源县政府擅自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决定由骆湖镇政府实施征地工作,共违法征地2075.83亩,并将813亩土地交付给道格拉斯公司作为项目首期用地。同年12月,道格拉斯公司组织施工队在上述地块推土,与村民发生冲突,致多名村民受伤。至2013年3月,该公司已推土平整土地689.86亩。东源县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征地用地制止查处不力,导致土地被非法占用。在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督查督办下,该项目停止施工。
根据群众上访举报,省国土资源厅今年4月挂牌督办此案并与省监察厅联合调查,责成河源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案进行严肃处理。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对道格拉斯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处以637万元的罚款;河源市、东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责令东源县委书记叶某向河源市委作出深刻检讨并由该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东源县副县长黄某、骆湖镇镇长杨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骆湖镇委书记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骆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邱某、建设局副局长刘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责成东源县委县政府向河源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